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推出股权众筹融资、加大涉农资金投放等措施,鼓励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开发乡村、乡土、乡韵的价值。
通知要求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实施机制,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的支持作用,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这些返乡创业的项目尤其突出了村镇发展的本土资源和优势。通知指出,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12.570, -0.11, -0.87%)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林下经济、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18年底,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数量超过1500家。
除发展现代农业外,返乡创业还指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通知指出,要充分挖掘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开发一批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传承基地、传承人、相关合作社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培训,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升级、品牌化建设。
为支持和鼓励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通知明确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创业网络技术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和辅导、完善返乡创业公共服务、鼓励科技创新对接返乡创业等配套服务体系。并通过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和负担、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建设返乡创业孵化载体等措施加大政策扶持。
这些措施中,尤其加大了对返乡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知指出,启动运营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加大对返乡创业项目的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支持返乡创业。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运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返乡创业。